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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该奖项设立于表扬在人生全方位都拥有巨大发展的成功女性,亦是金凤奖的至高荣誉。
评选准则: 提名者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上,并且在事业、家庭、健康、友情、爱情上,都取得正面的平衡并且高度的发展。

主旨: 该奖项设立于表扬国际顶尖名媛,如选美三甲及名模。
评选准则: 提名者必须曾获得选美大赛中前三甲的名次,或者曾代表国家在国际主流舞台展现风采。同时,提名者必须身兼真善美的良好素质,拥有良好的声誉。

主旨: 该奖项设立于表扬对社会负责,以行动或金钱持续帮助社会的女性。
评选准则: 提名者必须拥有至少5年持续行善的纪录,同时在社会上拥有良好的口碑。

主旨: 该奖项设立于表扬在文化领域中,拥有卓越贡献及成就的女性。
评选准则: 提名者必须在所提名的相关领域中拥有至少10年经验,并曾获得至少1个国际或国家授予的认证或奖项表扬。同时,提名人必须对自身领域抱有持续贡献及发展的态度。

主旨: 该奖项设立于表扬在各国的商业领域中,拥有卓越贡献并且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杰出女性。
评选准则: 提名者必须在所提名的相关领域中拥有至少3年经验,并奉行“取自社区,用之社会”的理念。 此外,被提名人必须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主旨: 该奖项设立于表扬在各国商业领域中表现卓越,认真贯彻企业家精神,同时对社会拥有贡献的卓越女性企业家,成为商界、同儕及年轻人的典范。
评选准则: 提名者须拥有至少5年的营商及管理经验。在所属之专业表现卓,精于其行业、专业或为相关范围中的成功人士。对创业的态度及实践反映她们的投入热忱。企业经营具策略及富创意,为本身企业取得持续性发展,在业界拥有良好的声誉。公司年业绩RM2,000,000以上。

主旨: 该奖项设立于表扬男性在推动男女平等和注重女权问题上所给予的表扬。
评选准则: 提名者必须在自身领域拥有显赫的表现和地位,并且拥有在企业和生活中实践服务女性和女士优先等的表现。